周卜世(),周卜世任通政使副理事官、周卜世顺治十二年,周卜世總督倉場。周卜世康熙二十九年,周卜世 顺治八年,周卜世祖籍不详,周卜世任太僕寺卿。周卜世任太常寺卿、周卜世康熙十一年,周卜世任佐領。周卜世康熙十三年,周卜世任正黃旗漢軍都統。任右通政。改刑部郎中。康熙十二年,任山東提督;同年改山西提督。康熙十年,康熙七年,康熙二十四年,顺治十八年,改正黃旗漢軍副都統。改監察御史,清朝军事将领。父亲为周繼新。巡按直隸等處督理漕運河道。改長蘆鹽運使。大理寺卿。 参考 山東提督 山西提督 清朝長蘆鹽運使 正黃旗漢軍都統 周姓改左通政。顺治十六年,康熙八年,康熙三十年,大理寺副理事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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